副标题 |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 劳务派遣 |
主办单位 |
巅峰培训会员单位 |
学员对象 |
法务总监/经理/主管、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主管、工会主席、财务总监/经理 |
授课时间 |
2013年1月25日,9:30-16:30 、[长期举办,最新时间请咨询] |
授课顾问 |
洪桂彬律师 |
授课地点 |
上海 |
搜索上海 |
每班人数 |
|
|
报价 |
1680
- 在线免费预定报名一周内确定缴费者
可享团体优惠价! |
课程目的 |
|
背景资料
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将于2013年7月1日实施。与此同时,该法的配套规定即人保部《劳务派遣规定》也在紧锣密鼓的修订并推出,以强化修正案的可操作性。
上述政策调整不仅改变了中国的雇佣环境,极大影响了劳资关系,而且已触动企业HR 管理体系的筋骨,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带来挑战。该法进一步收紧了劳务派遣的生存空间,使得用工方式日趋“刚性”/“缺乏灵活”,也势必会极大限制用工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在新法即将实施之际,相关单位又该提前做好哪些准备:
1)“保留派”:继续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如何提前控制劳务派遣的“用工比例”?
2)“回归派”:调整为自主用工的单位,如何减低“派遣切换”操作中带来的动荡?
3)“转化派”:另觅他途的单位,如何审视外包操作的巨大风险(用工/社保/财税)?
“观望派”:未实施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如何增强新雇佣环境下“灵活雇佣”?
与此同时,自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公布实施后,北京、天津、上海、 广州、武汉、西安等20个城市被确定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2009-2012各地纷纷出台鼓励服务外包企业财税优惠政策。此与多地对服务业实施了营业税差额征税办法同步。国家及地方一系列税务政策调整对企业的劳务派遣用工环境又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我们将邀请对劳务派遣有深入研究的劳动关系专家,全面解读《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各种条款,结合当前中国的雇佣环境及政策走向,清晰地梳理出有关《劳动合同法》应对方案,为企业在新法实施前的“用工决策”(要不要调整?如何调整?何时调整?)提供全方位的信息与解决建议。
演讲嘉宾 洪桂彬(律师 知名人力资源与劳动法专家)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资深执业律师;洪桂彬律师专长于公司法、劳动法与争议解决,同时熟知人力资源管理与用工成本实践(社保/财税),他的工作涉及众多领域,包括制造业、金融业、零售业、IT业、医药业,咨询业。经常就裁员、集体停工、集体协商、企业搬迁、规模安置、疑难案件信访等提供现场支持。现担任数十家企业和机构法律顾问。曾为上海多家行业协会、开发园区、知名高校及知名企业提供专题培训课程。课程以“丰富实用、具有启发性”而广为学员所喜爱,累计授课企业逾千家,学员逾万名。
经验
成功为世界500强公司在华4000余人提供劳动关系规模转移安置综合解决方案
成功为某行业领先企业提供10000余人的劳务派遣综合解决方案
成功调处某外资企业400余人的集体停工事件
媒体采访
曾接受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环球时报Global Times、上海日报Shanghai Daily、新金融观察、东方早报、新闻晨报、青年报等多家媒体采访并发表专家意见。2012年曾就“北京暴雨”、“崇启大桥养护工被撞伤亡”、“《生育保险办法》修订”、“外国人社保”、“富士康工伤事件”、“《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订》”等多起社会热点问题接受媒体采访发表评析意见。
出版物及其他
《社会保险风险控制与成本优化实务》(独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曾主笔专栏《模拟仲裁庭》,在诸多报刊杂志上发表劳动法专业文章,例如劳动报、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上海劳动保障、人才市场报等.
部分合作客户(排名不分先后)
太平保险集团、苏格兰皇家银行、中信证券、光大证券、上海造币厂、渣打银行、百瑞信托、上海石化、江汉石油、易居中国控股、成信集团、盛勤集团、绿地集团、万顺昌集团、格林豪泰、快捷假日酒店、上海市政工程、锦江集团、宝钢、日立中国、英格索兰、李尔上海、奥托立夫、上汽集团、马自达中国、瓦克化学、韩锦化工、横滨橡胶中国、重机中国、普旭真空设备、连成集团、飞力普斯、三洋电梯、通力电梯、爱登堡电梯、沃尔玛、大航国际、微创软件、神州数码、久游网络、一号店、IPC中国、克而瑞、大金物流、大唐移动通信、中国移动通信、中国电信、迪信通、凤凰光学、上海和睦家医院、上海长征医院、嘉定南翔医院、信宜药业、绿叶制药集团、新华传媒集团、时代报、人才市场报、新民晚报、德高广告、博达公关、同立传播、菲尔格林木业、博洛尼家居、圣象集团、亚振家具、特力屋(上海)、路威酩轩、农夫山泉、莎莎化妆品、相宜本草、明酷集团、美的、百润香精、老凤祥、久光百货、欧尚、报喜鸟集团、统一商超便利、富士施乐、三润服装、方太厨具 |
|
课程内容 |
|
Outline/大纲
一、立法解析:《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及地方立法动态解析
(一)《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条款精准精解
» 《劳动合同法》为何迅速修改 » 哪些劳务派遣单位将获行政许可 » 同工同酬的审查方法
» “三性”岗位如何界定 » 用工单位“派遣比例”如何控制 » 违反修正案的后果
» 典型问题:违反三性用工或超比例使用派遣,是否视为用工单位“直接用工”?
(二)有关劳务派遣的地方立法实践
» 重庆劳务派遣条款解析 » 上海异地派遣规范 » 吉林省劳务派遣管理办法解析
» 黑龙江省劳务派遣规范 » 广东劳务派遣规定草案 » 江苏劳务派遣规范草案
» 典型问题:各地地方政策还会继续执行吗/还是自动废止?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规定》前瞻
» 异地派遣 » 同工同酬
» 社会保险 » 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限制
» 典型问题:人保部如何控制劳务派遣的用工比例?
二、司法实务:典型案例分析与劳务派遣的合规管理
(一)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合同签署
» 员工拒签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归属及如何终止劳动关系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连续订立2次、连续工作满10年)
» 集团关联企业“人员外派、借调”与劳务派遣的区分
(二)雇佣规则与法律适用
» 劳务派遣公司可否依据用工单位“员工手册”解除劳动合同
» 或:用工单位可否依据劳务派遣公司“员工手册”退回派遣人员
» 跨国劳务派遣的法律适用与风险管理,以外派海员为例
(三)工资待遇与工龄认定
» 工龄连续计算的适用(自主用工与劳务派遣切换,工龄是否连续?)
» 用工单位约定的薪资福利待遇(与劳动合同冲突怎么办?)
(四)异地派遣与社会保险实践
» 用工单位(异地派遣)缴纳社会保险的实践
» 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后,工伤责任认定与浮动费率责任
(五)劳务派遣的“退回”与“解雇”
» 劳务派遣单位可否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退回条件”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项以“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可否退回派遣人员
» 用工单位直接与派遣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效力认定
» 公司决定“劳务派遣”、“业务外包”是否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退回或解聘“三期女职工”“工伤职工”“临近退休职工”的注意事项
(六)“保密竞业限制”与“必须服务期”
» 竞业限制、服务期纠纷(用工单位可否约定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
» 劳动者违反用工单位保密义务如何追究责任?
三、管理前沿:“过渡期”劳务派遣管理与多元化雇佣管理实践
(一)劳务派遣应对方案分析及过渡期劳务派遣管理
(1)新法实施的现象推演
» 劳务公司重新洗牌 » 劳动关系被迫切换 » 替代方案五花八门 » 劳动争议层出不穷
(2)用工单位的系统梳理
» 供应商梳理 » 用工总量与模式梳理 » 组织结构与主营业务梳理 » 用工协议与薪酬制度
» 典型问题:用工文本如何避免“三性”及“同工同酬”风险?
(3)劳动关系的切换方案
» 切换形式选择 » 切换文本的准备 » 社会保险的转移风险 » 经济补偿成本管控
» 典型问题: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出台是否视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4)劳务派遣的替代方案
» 典型问题:将“劳务派遣”转为“业务外包”的实践与相关问题
»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税收差异/国税2012第15号公告/财税2003第16号
» 其他方案的探讨(授课重点,此处略):公司法、劳动法、税法等诸多因素的综合考量
(5)应对方案的推进步骤
» 典型问题: 如近期劳务派遣员工合同到期,是否终止,如何处理?
(二)多元化雇佣的管理与实践
(1)《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对外商代表处用工的影响
» 典型问题:外商代表处应该直接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吗?
(2)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雇佣规则与适度使用技巧
» 典型问题:非全日制的工时管理与社保管理(工伤)
(3)如何将标准全日制劳动关系转化为“民事雇佣关系”
» 典型问题:“被动型”劳务关系与“主动型”劳务关系的界定
(4)停薪留职、退休返聘、内退下岗、协保等特殊群体的雇佣规则
» 典型问题:退休职工的法律管理(合同、社保、个税、工伤)
(5)实习生、大四实习生、见习生雇佣应注意事项
» 典型问题:实习生派遣的用工实践与法律风险
四、问题与答疑、解惑 |
|
备注 |
|
报名电话 |
010-8243115O
、微信:QQ1391156248(电话或微信咨询) |
报名方式 |
点击下载报名表.DOC
(2个工作日内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