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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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新政策:企业被列异常满三年上黑名单也允许改正了! |
今天查资料,看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有两篇值得“叫好”的政策发布:
【官方文件】:
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因列异满三年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移出工作(试行)的通知,京市监发〔2020〕93号:http://scjgj.beijing.gov.cn/zwxx/zcwj/202007/t20200720_1953053.html
2、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的通知,京市监发〔2020〕99号:http://scjgj.beijing.gov.cn/zwxx/zcwj/202008/t20200814_1983562.html
官方解读:http://scjgj.beijing.gov.cn/zwxx/zcjd/202007/t20200720_1953059.html
我的解读(不知道对不对哈)这是个好政策:
1、老政策:与如今中央提倡的“大众创业、灵活就业、支持小微企业新业态发展、新个体经济”等精神是有不合时宜的。企业有些问题(如地址变更未登记、年报未提交)尽管是违反规定、是不对的,但不应以此就构成严重违法失信。扼杀了市场上小微企业活力、也让创业者背负额外精神压力。现在做出修正!
2、新政策下:因经营地址异常满3年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俗称拉黑名单)也可以在履行相关义务和手续后,申请移出黑名单(之前是有各种限制)公示信息保留三年。企业移出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后,其法人依旧受到3年内不得担任法人的限制。
3、对很多小微企业,创业不易、小老板都是精打细算,在外租办公间因为业务和租金等问题~面临经常搬家,【今年疫情期间我曾建议】用负面管理的办法做“经营异常名录”其实更好,小微企业,没人举报、没人投诉、没偷逃税、仅以地址问题,不应该列入经营异常,更无须列严重违法失信。允许在家办公,用住房登记,既降低创业成本、又缓解上下班交通压力、还避免人群聚集风险。
4、如果仅是:地址异常、未按时年报列异常,按新政策就不会将法人列入“老赖”严重失信,只是3年内不得担任企业法人。市面上很多中介宣称的:企业列异常满3年后,孩子不能上学、不能坐飞机、不能买房……这类就应该是忽悠了:骗你钱,说工商局有熟人,帮你移除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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