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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的工商局,不搞死企业才怪 |
【有这样的政府部门,不搞死企业才怪】据光明网报道,12月18日有媒体报道说,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工商局,拒不为一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在企业把相关官司诉至最高法院,工商局败诉后,工商部门还是不履责,直至将企业彻底拖垮,企业主气绝身亡。而区县工商局局长,已经升任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对此,光明网发布评论文章《有这样的工商部门,不搞死企业才怪》
这件事有些奇怪:
1、为什么集体企业(效益不错)要改制成私企?不改制继续为集体创造财富~不行吗?
2、能从区工商局局长升迁到市管理局局长,说明上级组织对这样作为的干部及其工作“业绩”是信任和认可的,他“至今认为对”,事情是不是有什么没交代的背景?
3、这里面有个问题“前置审批”,涉及到公司设立前置和公司变更前置,注销前企业有没有相关危化品资质?企业工商注销后相关资质是怎么管理和认定?改制到底属不属于变更、能不能继承之前的资质……可能比较难界定吧。但是文章说,最高法院裁定书已经明确指出取得生产许可并非颁发营业执照的前置程序,加上当地安监局也出函给工商局协调,按常理是应该办理的。这个工商局局长,到底顶什么呢?
4、这几年国家取消了大量前置审批、或者改为后置,但是我觉得这个事件在最开始那个时间节点,工商局按规办事没毛病,至于许可部门为何不作为,就不清楚了。需要记者继续挖!
这个事还有很多细节值得深究,一个区局负责人敢顶着最高法的判决不执行,以后还能正常升职提拔,想想都觉得里面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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