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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协助推荐2011年度美国“关键语言教师项目”人选的函 |
关于协助推荐2011年度美国“关键语言教师项目”人选的函
[来源] 国家汉办 [发表时间] 2010-11-24 17:02:41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根据中美两国教育协议和计划,我办将向美国 “关键语言教师项目”推荐汉语教师,于2011年7月底赴美国中、小学任教,现请你厅(委)协助推荐教师人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中国公民;
2.中、小学正式在编教师;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位;
4.具有4年及以上在中小学从事英语或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的经验;
5.有较好的英语综合能力,能熟练运用英语进行会话,要求发音标准、清晰;
6.普通话发音标准、清晰。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录国家汉办网站www.hanban.org公告栏并下载申请表及其它文件,按要求填写及准备相关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批;
2.申请人所在单位将教师申请材料(英文申请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不含推荐表)送交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委)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委)于2011年1月17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审核后的教师材料在统一邮寄到国家汉办师资处。
三、项目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011年1月17日
2.面试时间 :2011年3月
3.录取时间:2011年4月
4.培训时间:2011年6月
5.赴任时间:2011年7月底
四、教师任期:一学年(11个月)
五、教师待遇:
1.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费用;
2.提供满足教师在美国生活、住房所需要的费用;
3.在美国任教期间的医疗保险;
4.在美国参加培训及外语教师会议的经费;
以上待遇由美方提供,不支持参与本项目教师的家属和子女赴美。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402
国家汉办 师资处
邮政编码:100088
咨询联系人:王惠
电 话:010-84034979 (咨询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Mail:wanghui@abrightmoon.com
对外汉语教师交流群 594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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