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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政府绩效评估话语权还给公众的执政寓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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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政府绩效评估话语权还给公众的执政寓意
日前,湖南省政府全省政府绩效评估工作会议。湖南省长、省绩效评估委员会主任周强表示,从今年开始,在全省逐步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力争到2013年基本建立湖南特色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其中的关键点是请公众打分考评政府工作和干部业绩。(湖南日报7月23日)
“官员政绩怎样考核?政府绩效如何评价?”这是各个方面都关注的问题。政绩是提拔使用干部的依据,用什么样的标准评价政绩,决定了什么样的用人导向。绩效是评价政府工作好坏的依据,用什么样的标准评估绩效,决定了政府的用力方向。因此,政府绩效评估和官员政绩考核,绝对不是一个小事情,而是关系到整个政府工作导向和官员为政取向的大问题。
现代管理学原理告诉我们,如果监督到位,那么就会出现一个负反馈的效果,也就是结果和目标将尽可能的接近。如果监督不到位,就会出现正反馈的效果,目标和结果就会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评估和考核,实质上就是监督。谁掌握了话语权,谁就能支配着事物向其希望的方向发展。那么谁能承担起监督的职能,或者说谁能在评估和考核上有话语权呢?
这个问题看起来似乎不是个问题。政府是怎么产生的,产生它的人或者机构就有评估的权力。官员对谁负责,谁就有考核的资格。这么一说,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我们的各级政府都是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工作干的怎么样,当然由人民说了算。我国是代议制国家,人民选举代表行使各项权力,因此政府的绩效评估由各级人大代表来决定,也就是每年两会上对政府工作报告投票打分。我们各级干部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人民群众具有发言权,干部干的怎么样,群众才有评头论足的权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说“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但是,我们都清楚地知道,在目前情况下,政府绩效评估的主体某种程度上并不是老百姓,或者说不全部由人大代表决定,而是行政级别比它们高的上级部门。由于指挥棒的作用,下一级的政府不得不围绕着最直观的GDP走,自然无法走出见物不见人的怪圈,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取向就落不到实处。由于许多干部实行的是任命制,那么这些干部自然会对决定他们职位的人负责,于是就会出现“你是为党说话,还是为人民说话”的怪论来。
“为党说话,还是为人民说话”,这两者理应当是高度统一的,不存在相互背离的问题。但是在现今体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却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说,把政府绩效评估、官员政绩考核的权力,还给原本应该掌握的人,这虽然是回到了理论上的原点,但却是现实生活中的大突破。
因此,湖南在政府绩效评估和官员政绩考核中把评估和考核的权力还给人民,扩大公众的话语权,这无论如何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实际上,近年来,湖南省委以“三个不吃亏”用人导向为理念,制定下发了《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析和考核办法》和《市州政府领导班子实绩分析有关物质文明建设的评价要点及计分办法》,改变了“唯GDP论英雄”的做法。
当然,真正实现把评估和考核的权力还给公众,这需要一个过程。但是只要朝着这个方向坚定地走下去,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官员,就能成为人民满意的政府和官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才会得到更多地认同。因为,老百姓不仅是看你怎么说的,更看你是你是怎么做的,怎么贴心落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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