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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社会主义优越性,说清楚本质,到底是什么?

发帖:大众创业   | 2024/3/14 19:16:51 | 第 1

真正的社会主义优越性,说清楚本质,到底是什么?
     社会主义优越性,经常被阐述为: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效能……这都是优越性的体现。但真正的社会主义优越性,本质到底是什么?
    
     是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底层逻辑有根本不同!
    
     法,不论其如何定义或美化,本质上,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说白了,统治阶层制定规则——这是一切其他规则背后的根本规则。或者说,谁拳头大谁负责立法,这是客观规律,是“法”这种人为规则所无法对抗的。
    
     再或者说,只有当你有能力把违反你法律的人直接弄死时,你的法才有威慑力,别人才会遵守你的法,法才是法。当然不是每次都要弄死,是可以弄死,那弄个半死也是轻轻松松了,对吧。理解意思即可。
    
     因为,小资产阶级=小布尔乔亚=小资=文青=无病呻吟的歹直,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误解出现,下面统一将社与资所代表的两个阶级,替换为无产者,和有产者。
    
     有产者立的法,不管是用原住民的头皮立的,还是用议会立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维护有产者的利益。
     也就是说,一群成熟的合格的有产者,该如何立法(包括按法律流程来更新法条)呢?他们要实现的终极目的,就是自己这个群体永远有产,世袭罔替,没有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力量可以侵犯自己这个群体的私有产权。
    
     无产者立的法,不管是用锤子镰刀立的,还是用人大立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维护无产者的利益。
     也就是说,一群成熟的合格的无产者,该如何立法(包括按法律流程来更新法)呢?他们要实现的终极目的,就是自己永远不受任何有产者的剥削,所有的资产都由全体共有,所有的物质产出都用于改善所有无产者的生活,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力量颠覆这一规则。(另一种世袭罔替,只不过世袭的是平等、不受剥削的地位,而不是剥削别人的权力)。
    
     是不是一样?完全一样!但攻守相反而已。
    
     有产者的法,成熟之后,就是要不断地维护有产者的利益,收割劳动的无产者(剩余价值),形成“良性循环”,否则有产者们不是白立法了吗?
    
     同样,无产者的法,成熟之后,就是要不断地收割有产者(超额利润)将其用于改善无产者的生活(比如基建\扶贫\教育)否则无产者们不是白革命了吗?
    
     但由于肤浅的宣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并把这样的思想看作哲学,所以被殖民文化倒灌洗脑的很多无产者,自然就会觉得“有产剥削无产”是合理的、是文明的。而“无产剥夺有产”是非法的、是野蛮的。这其实很搞笑。这也体现了“意识形态思潮”的厉害之处!
    
     “经济基础”是指的什么呢?不是大家理解的财富资本、不是经济雄厚者。“经济基础”的意思指的是所有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社会最基本的规则和制度模式。
    
     物质财富明明是劳动创造的,凭什么分配的时候可以:不用劳动而是用资本作为工具就把劳动者的财富拿走呢?按投资比例来分配利润,这是有产者的法,不是无产者的法。如何分配财富,这是血淋淋的阶级斗争!一切阶级斗争都是在物质利益即经济利益互相对立和冲突的基础上发生的,归根到底也都是围绕着物质利益分配而进行的。
    
     在对方眼里,另一方都同样丑恶,谁也别玩什么文明戏码。拳头大,才是正义。
    
     中国革命建立社会主义,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也已经由阶级斗争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阶级斗争没有消失,还将长期存在,但不作为社会主要矛盾看待)。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者,我们创造财富,天然正义,我们不需要自我美化,我已经美美的了,懂吧?
    
     有产者国家里,有产剥削无产;
     无产者国家里,无产剥夺有产。
     看似颠倒,但相同的是,两种国家里都存在官僚,且两边的官僚的性质颇为相似。
    
     有产者国家的官僚,是人,既然是人,就会想要自私自利、中饱私囊。这是物质决定意识,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但有产者国家的法治经过几百年演化,已经比较健全了,其官僚若贪腐,是违法的。
     那么有产者国家的官僚会怎么办呢?讨好有产者即可。
    
     在有产者国家,“官商勾结”从逻辑底层就是合法的,并且是被提倡的——不管包多少层皮,如何美化和避重就轻,其本质不变,都是官商勾结,因为官僚本就是为有产者国家的统治者(即有产者们)服务的。
    
     这时你再去理解“贪腐”,有产者国家的官僚如果贪腐,那偷的是人民的钱吗?不是。有产者国家的财产并不属于人民,而属于有产的老爷们。你这个狗官居然不帮着老爷剥削苦力,反而偷老爷兜里的钱,那能不算违法吗?
     在有产者国家,有产者剥削无产者是合理合法的,由有产者养着的官僚帮助有产者剥削无产者当然也是合理合法的,官僚从中赚取报酬更是合理合法的。
     这就闭环了。
    
     有产者国家的官僚,就是有产剥削无产的帮凶,而且这一切,是符合“资产阶级法权”的。这些国家的无产若想改变这种法律,必须先打败这种法律背后的“资产阶级铁拳”。因为握有最强暴力的人,才有资格改法。
    
     而在无产者的国家里,官僚也是人,是人,欲望就不会有什么根本不同,他们同样想要自私自利、中饱私囊。所以官僚主义是永远的恶龙,这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但在无产者的国家,官僚若贪腐,同样是违法的。
     那么无产者国家的官僚会怎么办呢?这就和有产者国家的官僚出现了根本分歧——他们可以讨好有产者吗?表面上看,可以,实际上,不可以。
     因为在无产者国家,“官商勾结”从逻辑底层就是非法的,是被反复强调要禁止的——因为这时,官僚本该是为无产者国家的统治者(即无产者们)服务的。
    
     在无产者国家,有产者剥削无产者是有罪的(剥削有功论是彻头彻尾的路线错误),而政府代表无产者去剥夺有产者,才是合理合法的。所以若有官僚胆敢和资本勾结,那就是站在了全体人民的对立面,是会被国家机器给绞杀的。
    
     这时你再去理解贪腐,无产者国家的官僚如果贪腐,那偷的可不就是人民的钱吗?连老爷们的钱,都是本该属于人民的!那你哪怕是掏老爷们的兜然后转移到海外,你最后仍然是在窃取中国人民的财富。你这个狗官居然不帮着国家的无产主人收割资本家,反而敢吃里爬外转移资产,那能不算违法吗?
     这就无法闭环了。
    
     无产者国家的官僚,假如扮演有产剥削无产的帮凶,就会被无产者的法律认定为罪人。
    
     那无产者国家里的官僚,还怎么靠手中的行政权力来中饱私囊呢?或许钻空子的个别人也能做到,但毕竟比有产者国家的官僚要多担一份风险——违法的风险。
    
     这就是社与资的根本不同。
    
     有产者国家,鼓励官僚剥削无产者。
     无产者国家,惩罚剥削无产者的官僚。
    
     资,允许官僚参与对无产劳动者的剥削,这合乎资产阶级法权的要求,官僚也乐在其中,强强联合,世袭罔替。无产者想改变这种法律,必须先击败资产阶级铁拳,否则没资格改法。
    
     社,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或者说当允许这样的事愈演愈烈的话,就会自动失去执政合法性(若党腐烂,则没有资格继续代表人民),就会被井冈山上的火种重新燎原!党来源无产人民、依靠无产人民,党执政后,哪怕是为了自保,也不得不站在人民一边,何况党的初心就是为人民服务!
     所以在吸纳新党员时,一定会有政治审核,不断地吸纳有真正热爱人民的新鲜血液进入机体,促进内部革命。
    
     社,就是要在维持稳定和发展的前提下,不断地合法地剥夺有产者的财富,用于回馈社会,比如基建、扶贫、教育、医疗。产多的就多剥夺,产少的就少剥夺,无产的就被给予,最后实现共同富裕!
    
     ——这合理吗?
    
     如果你承认是劳动创造财富,那这当然就合理。
     如果你不承认财富是劳动创造的,反而认为财富是资本家的资本增殖的,那,你看来就不合理。
     两者不可调和,只有阶级斗争。
    
     初心或道德,来自人对其自身物欲的美化,物质利益按阶级进行分配,阶级属性决定了法理法治,法条法规指引着官僚,官僚行政管理着国家,国家为其实际“主人翁”服务,谁是主人取决于谁拳头大(谁掌握暴力机器)拳头的根本目标都是获取物质利益。所以,拳头体现的是核心价值观,拳头即正义,拳头即道德,闭环锁死的链条。
    
     真正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以及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之上。三点缺一不可!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缺了前面一点,生产力还不发达。所以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包括特色社会主义也是在“补课”补足生产力。真正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资本家而言,几乎是不存在的。
    
     对你我而言,社会主义制度唯一的也是最根本的优越性,就是它站在劳动者这边。你我只要诚实劳动,就可以借国家机器的手合理合法地剥夺资本家,而资本家只有扮演肥猪的命。当前,这听起来不公平,甚至有点魔幻,但实际上非常公平——
    
     因为一切物质财富,都是劳动者创造的,资本家只是提供了资本。
    
     这不是“斗地主”,也不是消灭资本家,只是应该收割他们的超额资产,却仍然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而且允许他们过着物质水平10倍、100倍、甚至1000倍于普通劳动者的日常生活,哪里不文明了?
    
     老中把这种赤裸裸的血淋淋的阶级斗争,包装成“优越性”就好听多了,有什么不对吗?难道有产者国家的主人(即资产阶级)没有在包装“自由”吗,它们没有把血淋淋的经济殖民甚至军事殖民伪装成“自由贸易”吗,它们没有把以灭绝他人文明为目的的文化殖民伪装成“言论自由”吗?
    
     寇可往,吾亦可往。
    
     和平年代成长起来的群众,看不得血腥,虽然也吃猪肉,但绝对不愿意看杀猪。
     同志来自群众,但同志们却不能只用群众的标准要求自己。
     真的勇士,真的同志,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你不在餐桌上,就在菜单上!”人家有产国的国务卿,说得多明白啊。学着点。
    
    
�������´������ͼƬ

    
     有的资本家(及其走狗)不乐意了,觉得“我赚钱是靠我自己的努力”,觉得没有原罪啊,觉得如果这样搞“中国经商环境就不好”怎么办?可以不干啊。
    
     既然赚钱是靠自己的本事,那去加沙啊、去叙利亚啊、去乌克兰啊……去美国、法国、日本也可以啊。咱就不在中国赚这个钱了,就等着老中跪下哭着求着咱回来!不好吗?多体面啊。
    
    
�������´������ͼƬ

    
     最后回答开头的问题: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到底是什么?
     很简单,
     谁帮你,谁对你来说就是优越的。
     谁一直帮你,谁对你来说就一直有优越性!
    
     别的什么正义啊道德啊法律啊,都是扯淡。
    
     汽车业的内卷是中国制造业强大的标志!也是产业再升级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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