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夏天,斯德哥尔摩市民约根夫妇都要带上孩子们去乡下度假。他们在距首都100千米的村子里有一幢简陋的别墅。别墅没有自来水,没有城里舒适,但他们每次休假都要在那里住上几周。约根和妻子喜欢躺在草地上晒太阳,孩子们则喜欢在森林里玩耍,在河边钓鱼,即便是下雨天也会到户外活动。约根对本报记者说:“休假时,可以什么都放下,和家人在一起享受阳光。虽然每天不得不吃快餐食品,而且不能洗澡,但在乡下度假的感觉很棒。”
瑞典是全球节假日最多的国家之一。除了每周的双休日,每年还有圣诞节、新年、复活节等共13天假期。瑞典《劳动法》规定,工作满180天的雇员每年享有带薪休假5周的权利。另外,还有带薪病假、育儿假等。不管雇主还是雇员,放弃带薪休假的权利是违法的。当然,看重家庭生活的瑞典人也不会轻易放弃休假。
每年的第九周(2月底到3月初)是瑞典学校的体育周,所有学校都放假,让学生们从事诸如滑雪等项目的体育锻炼。为了陪伴孩子,家长有权在这一周休假。记者的朋友玛丽亚在斯德哥尔摩一家成人教育学校当老师。体育周到了,尽管没有找到代课老师,她还是带儿子去滑雪了。她给学生们留了一周的作业,让他们在家自习。对玛丽亚的作法,校方没有任何异议。在瑞典人看来,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瑞典的《休假法》确立了以人为本、鼓励休假的原则。除非雇佣合同里有特殊规定,否则每个劳动者都有权在每年的6月至8月期间至少休4周的带薪假。雇员可以视情一次或分几次休完所有假期。如果一次休假少于5天,则周末不计入休假时间。但是,不管是公共假期还是个人年假,如赶上周末,是不补休的。按照惯例,如节日赶上周二或周四,邻近的周一或周五也自动地成为公休日。为了让劳动者有充足的时间休息、恢复精力、消除疲劳和培养业余爱好,《休假法》甚至还规定,雇员有权每年省下5天假期,最多积攒5年,然后加上当年的假期,一共连续休2个月的长假。许多瑞典人会选择7月、8月休假,因为夏天是享受日光浴的好时节,而瑞典的冬季漫长。
早在上世纪30年代,瑞典就颁布了第一部《休假法》。这项法律规定,不论供职于公共部门还是私营企业,所有的劳动者都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带薪假期有助于缓解员工因工作紧张带来的压力,有利于他们劳逸结合并促进家庭和睦。这样,在正常的工作时间里才能更高效地工作。所以,无论对雇主还是雇员来说,带薪休假制度都是双赢之举。这项激励措施给员工精神和体力上带来的好处是工资所不能替代的。因极其特殊的原因导致无法休假的,单位不但要征得员工本人的同意,还要寻求工会的许可和批准。人们放弃休假,坚持工作,拿到的补贴要高出正常工资好几倍。当然,多拿钱也要多缴税。按照瑞典的税收制度,很可能工资收入加上补贴后,高出来的所得税和多出来的薪水不相上下,人们当然选择休假。
当然,瑞典人休假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休假前无论用什么办法,都必须安排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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