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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待遇:《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
链接:信用管理师/高级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报名】
【证书用途待遇】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通用,政府特殊津贴以及退休享受高级工程师待遇,同时可作为用人单位对持证人任用,考核,聘用和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很多省市(比如:北京、上海、苏州、南京、广州、重庆…等地)政府出台了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在积分落户、工资、退休金等政策福利待遇。
(1)取得信用管理师后,具备信用评估报告签字权,可挂靠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机构,信用评估公司、征信机构,投资担保公司等;
(2)持有高级技师证书者等同于高级职称证书,作为优秀高技能人才证明,可以参加政府举办的高新人才评定,享受政府补助津贴。
(3)持有高级技师证书者在申请调转户籍时是必须的条件之一,如落户深圳市户籍,上海居住证,办理北京户籍及各地区绿卡。政策查询:www.gov.cn/fwxx/sh/2007-01/17/content_498395.htm
(4)持有高级技师证书者在国企和民营企业中享受高工工资补助,补助标准:200-1500元之间不等。详见各地政策文件与企业相关规定。
(5)持有高级技师证书者退休后每月享受国家高级人才津贴200-600元,具体金额详见各省市《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政策文件。
(6)学习通过后您的个人资料会在国家人才库终生备案,现在国家政策也在大力宣传建立信用体质建设,(目前信用管理人才在国内的缺口至少需要50万人,信用管理岗位年薪在25-50万)。后期国家选拔专业人才也会在这个人才备案库里面抽调的。
(7)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是目前企业经营管理领域最权威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统一编号,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国际上90多个国家认可,是企业(国企,私企,合资,外企)评定个人能力与级别的资格证书;同时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颁证机构】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高级信用管理师》《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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