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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授鲁生:房屋大限须早明确为宜 |
◎鲁生 法学副教授
《新京报》载:日前,“以房养老”提案的办理部门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少国家都采取了“以房养老”措施,应对人口老龄化,但由于我国现有的制度——房屋产权70年,“以房养老”难以推行。
我国房屋产权只有70年“大限”,早已引起公众议论。令人遗憾的是,尽管全社会都呼吁尽快通过法律明确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却至今没看到国家立法机关的行动,全国人民依然忐忑地守护着自己耗尽一生心血置下的房产,不敢设想未来。
“房屋随它的主人一起就墓”,是对我国房屋“大限”形象而生动的描述。当然它还不完全准确,因为据统计,我国居民平均寿命为71岁,如果再扣除建房时间,房屋的实际产权年限肯定不到70年。如果“以房养老”的话,等于人还没“走”,正需要托付最后时光之时,房屋却已就墓,主人变得两手空空了。
产权的不确定,除了让业主一生都不踏实外,还有更大的危害,那就是严重影响其他相关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的设计。“以房养老”无疑是其中的一个受影响最大的典型制度,道理很简单,既然房屋将随主人“就墓”,房屋价值与主人创造财富的能力同步降低,一起 “贬值”,房屋显然无法承担养老的重任。
从这个意义上讲,解决房屋“大限”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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