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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实施企业托管的情况及几个问题的探索 |
“企丰泰管理顾问--企业托管服务”
关于广州市实施企业托管的情况及几个问题的探索
市经委企管处 高东旺
托管是委托经营管理的意思,有称托管运营,或称托管经营。近几年来,我市实施托管企业的数量从少到多,托管企业的规模从小(企业)到大(集团),托管的形式多种多样,已成为迅速改善困难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成为促进一些重大资产重组、结构调整必要的温和过渡,也成为推进深层次(产权)改革的重要组织部分。广州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对广州二轻集团有限公司的47户特困企业实施了“先托管后处置”、广州石化总厂对广州乙烯实施了“先托管后兼并”、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对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了“先托管后重组”等,均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我市发挥优势企业作用、培育支柱产业、实现企业扭亏脱困、加快国企战略性重组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由于企业托管国家没有相应的法规约束、地方政府也没有建立规范的文件,致使托管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托而不管”、“托而难管”、“似托非托”、“似管非管”等问题,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及时进行探索并加以规范。
一、广州市实施企业托管的几种主要模式 据初步统计,全市有300多户企业已实行(或正在进行)托管经营。我市实施托管的企业类型有多种,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模式:
(一)成立专门托管企业机构。为了发展重组“大轻工”、培育经济增长点,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对广州轻工集团与广州二轻集团进行资产重组时,对原二轻集团中资债状况不好、亏损严重、扭亏无望、已停工半停工的特困企业不纳入资产重组中授权和资产管理范围,由新组建的轻工集团公司成立专门的托管办公室对47户企业行使领导、监督、协调、服务的职权。托管机构,充分利用市政府支付的改革成本及给予的优惠政策,针对47户企业存在的问题,逐个进行研究,实行能关则关,能破则破,能并则并,能转则并,坚持既不拖累优势企业,又要有利于加强管理,促进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原则,对特困企业逐个进行处置。经过两年多的实践,被托管企业从47户减至15户。在已处置的32户中,已破产8户,已关闭5户,已被兼并17户,已改制1户,其它1户;在剩余的15户企业中,有4户已扭亏为盈。
(二)双方协议企业托管企业。在坚持双方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下,主要由政府有关部门或投资主体引导,优势企业为发展自身或为实现协作、兼并、改善特困企业的经营环境等,采用优势企业与劣势企业双方自愿签署协议进行托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众所周知的总投资80多亿元、试产三个月就停产的广州乙烯,就是由广州石化总厂对广州乙烯采取了“先托管后兼并”的资产重组方案。19994年4月,广州石化总厂与广州乙烯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正式对广州乙烯实施托管,9月,就使停产656天的广州乙烯投料复产。2000年1月,广州石化总厂与广州乙烯正式实施兼并,当年即实现大幅度减亏,原计划2005年才能扭亏,但从目前运作来看,今年或明年就可全面实现扭亏为盈。
(三)行政授权企业托管企业。政府及企业投资主体(或主管部门)委托(行政指令、指导、协调)经济实力强的优势企业,以大带小、以强带弱的方式,对一些产品结构或技术装备相近的劣势企业,特别是一些比较困难、短期内兼并重组有难度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实施托管,作为一种过渡形式。具体操作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政府(或主管部门)、投资主体调整管理关系,授权(或指令、划拨)委托一个企业(或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另一个企业(或集团公司);二是由托管企业先派副职任被托管企业的法人代表,直接参与被托管企业的经营管理;三是“两厂一长”,由托管企业的法人代表直接兼任被托管企业的法人代表。这种行政授权企业托管企业的托管形式,在加快结构调整、扶持壮大优势企业方面的作用成效迅速而且明显。广州医药集团公司内部先后有4个托管对子,经历了由托管到兼并。针对白云山企业集团内部企业数量多(47户)、资债关系复杂、产业分布多、亏损严重、涉及上市公司(白云山)等特点,为了迅速发展广州的“大医药”战略、加快促进ST白云山重返资本市场,市政府经过多个方案分析比较,果断授权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对白云山企业集团实施“先托管后重组”的方案。
(四)中介机构托管脱钩企业。在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的重大决策工作中,部分脱钩企业移交到了广州产权交易中心等中介性机构进行托管。目前,仅市本级脱钩企业移交产权交易中心托管的约几十户。这些脱钩企业,涉及工业、商贸、建筑、服务等多个行业,原来的产权关系、管理关系形成较为复杂,短时间内还难以理顺,暂时通过委托产权交易中心等中介性机构进行企业托管,为加快企业行政脱钩方面在一定时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中介性机构由于受条件、能力、权责等多种因素的限制,经营管理难度较大,托管效果也不尽如意。
二、实施企业托管的主要作用与体会
(一)实施企业集中托管,利于特困企业分类处置。在困难企业比较多且较为集中的企业氛围中,仅依靠单个企业改革或摆脱困境,不仅思路受到限制,而且经营能力、条件范围均受到约束,更重要的是作为困难企业的主要领导,由于存在“宁愿做鸡头,不愿做凤尾,更不做末代皇帝”的思想,很少主动提出或愿意被兼并、关闭、破产。加上一些特困企业,长期进行无效经营,致使资产不断减少,亏损越来越大,债务愈来愈多,只能困境愈陷愈深。类似广州轻工集团的做法,成立专门的托管机构,结合内部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针对企业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可以有效迅速消灭一批特困企业。轻工集团成立专门的托管办,通过严格“五个审批”(资产变现、土地使用权转让、厂房出租、设备转让、资金使用),加强资金支出、贷款、抵押、投资监控,有效遏止住了漏洞,保证了企业将有限的财力用在解决最为关键的问题上,确保了职工的有效分流和安置,也为处置企业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二)引入优势企业托管,可以迅速搞活困难企业。针对目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够完善,资产经营效益普遍不高的现状,通过优势企业的托管,可以有效促进经济实力较强的大中型企业,以强带弱,对被托管的困难企业进行结构调整、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技术工艺、实现扭亏增盈均有积极作用。我市通过优势企业托管劣势企业的个案比较多,在扭亏增盈方面的作用显著。例如,广州光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1997年初对广州药用包装材料厂实施托管后,借助自身的资金、技术、管理、销售、人才等优势,对药用包装材料厂实施了全方位的改革调整,托管当年即使药用包装材料厂大幅度减亏,第二年即使多年亏损的药用包装材料厂实现扭亏为盈,也为光华股份公司全面兼并药用包装材料厂奠定了基础。
(三)实施先行托管经营,可为深化改革进行过渡。针对一些产权关系、债权债务关系、行政管理关系较为复杂的一些大中型企业、大集团一步到位实施重组、兼并或其他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均难以操作。托管作为第一步,有利于全面了解情况,增强托管企业的信心,也有利于减少震荡或回避一些敏感问题,条件成熟后再由托管方,在制订了科学、可行的操作方案后,进一步深化对被托管企业的改革,既有利于被托管企业摆脱困境,也有利于托管企业的发展,更不至于拖累、拖垮托管企业。譬如,广石化对广州乙烯实施的“先托管后兼并”、广州医药集团对白云山企业集团实施的“先托管后重组”均是根据实际,明智而现实的选择。这种对大中型企业实施“先托管后重组”的改革模式,在我市的发展有明显扩大的趋势。
(四)实施企业托管企业,行政推动作用不容忽视。国有企业的兼并、重组、退出,是改善企业资产存量结构和素质,促进行业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力手段,也是我国国有经济实现战略性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面对国有资产管理、运营、监督体系不完善,国有企业总量较多、产业结构不合理等状况,实施有效的托管,进一步促成重组、深化改革,政府或行政推动作用是必不可少。对一些大中型企业或集团,纯靠市场化“自由恋爱”是找不到“如意郎君”的,没有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引导、推动、协调和配套的政策扶持,广石化托管兼并广州乙烯、轻工集团托管处置原二轻集团的47户企业、广州医药集团托管重组白云山集团等发生可能性的机率均很小。
三、实施企业托管中存在的几个问题探索
企业托管,非制度创新,不能过高估计、夸大其作用,也不能放任自流。随着托管企业的增多,托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急需我们研究,并进行探索。
(一)要加强对企业托管工作的管理规范。托管经营,在暂时处理或回避较为复杂的问题方面有着积极意义,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资产授权、管理职能的不完全到位,在当前又由于托管经营没有完善的约束和规范,也并非“一托就灵”,存在着的一些“托而不管”、“托而难管”等类似问题。目前,除按照市领导要求加快制订规范托管管理办法外,还要重点完善规范下面几点:
1、实施企业托管须有明确的目标。随着广州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公司的全面建立,托管企业数量会愈来愈多。实施企业托管,对被托管企业首先要进行合理而科学的战略定位,即托管后达到什么样的目标(是处置企业、搞活企业、重组企业,还是为了暂时过渡等),必须明确。目前我们有的企业托管,虽然有签订协议(或行政明文),但没有明确的目标要求和时间要求,也缺乏严格有效的考核,使托管流于形式。特别是脱钩或去年为完成改革转制任务而形成的一些托管企业,托管工作并不完全到位。因此,我们强调推进企业托管时,要对托管方明确对被托管企业的托管目标和工作要求,而且要将处置托管企业情况与考核托管方企业经营者的年薪、奖励等进行挂钩。
2、企业托管方须具有一定的实力。目前,有的企业托管,既不考虑托管方的实力,也不顾托管方是否愿意,行政干预促成托管,最后演变成了转嫁包袱。必须明确企业托管不是甩包袱,要强调选择具有实力的托管方。此处所讲“实力”可分两类情况:一是行政授权性托管(或专门托管机构),应强调行政赋予的托管方的行政管理职能明晰、到位(人事管理权、重大决策权、资产处置权等),托管方自身并具备可相应的能力(有支付处置企业改革成本的来源和能力);二是企业托管企业,不仅要强调托管双方具有很强的“相关性”,而且要强调托管企业,具有经济实力、管理能力、人才优势、营销网络等。否则,企业托管,很可能变成托管方的包袱,达不到卸包袱的目的。
3、科学评价企业托管经营的效果。企业托管经营后,为了实现托管目标,既要防止托管方对被托管企业权益的损害,又要防止被托管方凭借资产未授权、债务关系未理顺、托管方情况不清等原因而有意“脱管”,应建立严格监督机制和科学的指标考核体系。没有统一、规范的考核指标和考核体系,不利于公平、公正地评价托管效果,也不利于减少或避免托管经营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为此,托管经营前,要对被托管企业进行资产评估、界定,通过委托经营合同明晰托管目标、经营方略、风险责任、托管收益等;托管经营中,要切实帮助托管方理顺关系、解决一些必须解决的深层次问题,并要注意监管;托管经营期满,要通过中介评估、科学考核、综合评价托管情况。
4、规范中介性托管机构的经营运作。在不改变或暂不改变产权归属的前提下,通过中介性托管公司有效的中介管理经营,使被托管企业迅速摆脱困境,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并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应该讲不失为一种好的改革尝试。但是,对中介性托管机构要明确监督及运作程序,防止只托管收益,不经营运作,也要防止超过中介性机构的能力而委托其实施企业托管,以实现中介性托管机构与被托管企业“双赢”。当前,结合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建立,根据行业结构特点,要加快对产权交易中心等中介性机构托管的企业,特别是党政机关的脱钩企业,进行分类、调整、归并和处置。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产权交易中心等中介性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将一些基础条件较好被托管企业,通过产权市场实现被托管企业的产权改组、部分转让、整体出售等,实现产权多元化。
(二)多渠道考虑处置托管企业的成本来源。
结合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为了保证该退能退,退而有序,特别是对一些前景较差、资债状况不好的托管企业进行处置,必须充分考虑其处置成本及来源问题,尤其要解决处置托管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费用问题,为企业退出创造条件。目前,托管处置企业安置职工的费用来源,除积极考虑财政预算适当支持和依靠企业自身努力外,还可以考虑三个渠道:一是对全市集中的国有资产收益每年可适当安排一部分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处置、重组一些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的职工安置;二是以授权的资产经营公司或企业集团公司为单位,按照有关国有资产授权机构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的办法,对其提留部分可考虑规定提取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属下托管企业的职工安置,并将这部分专项资金不列入授权经营机构考核资产保值增值范围;三是对全市国有集体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从目前单个企业(主要是解困转制企业)的个案研究返还办法,可以考虑适当集中,以便统筹使用。
(三)要通过引入托管经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加强企业管理,是企业永恒的话题。目前有些企业,管理水平不高,除了领导不够重视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管理方法、管理方略等水平不高,即就是目前尚有盈利的企业或集团,管理方法也未必科学(表面的盈利掩盖了内部管理问题)。随着我国加入WTO的迫近,我们的企业需要在世界范围内重新认识自我,管理方法也需要加强与国际接轨、全面提升自我管理水平。对此,可借鉴国际知名的专业性公司托管经营中国大酒店的做法,积极探索引入专业性管理公司、顾问公司、名牌名店、连锁经营等,托管经营有一定资源优势国有集体企业,既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也有利于全面提高资产经营效益。
二○○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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