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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的鼠目寸光与中国人的高瞻远瞩 |
说美国人鼠目寸光,是因为,他们自独立以来两百多年,从来没有什么远大目标,任何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都没有找到过;说我们高瞻远瞩,是因为,我们能够不断找到“救中国”的灵丹妙药。远的就不去说,康梁说“只有维新才能救中国”;孙中山说“只有三民主义才能救中国”;袁世凯说“只有帝制才能救中国”;张勋说“只有复辟才能救中国”;蒋介石说“只有一党专制才能救中国”;汪精卫说“只有和平亲善才能救中国”;毛泽东说“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邓公说“只有改革开放才能救中国”。现在有了互联网,说话的环境宽松许多,“只有新儒学才能救中国”、“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等等。看来,“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不是一句空话,中国如同美人落水,拍打胸脯嚷嚷着只有自己能救她的英雄豪杰层出不穷。
说美国人鼠目寸光,还在于他们寻不到“救美国”的偏方验方,无奈之余才发明了一个叫做《宪法》的东西,谁都不能违反。这部《宪法》的制定,什么远大的目标和理想都没有,74位各州代表汇聚费城,他们赤裸裸地表明自己心怀鬼胎,只为自己的委托人谋利益,决不许他人占便宜。签署《独立宣言》的56位开国元勋中只有八个人来参加立宪会议,就连华盛顿本人也不愿介入这次真正建立美国的会议,只是拗不过,人们告诉他倘若他不来主持这会议就得散伙,只得参加。会议记录显示,华盛顿只讲过两次话,都无关紧要,半句“美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之类豪言壮语都没有。《宪法》主要靠麦迪逊等人起草,然后大家争吵三个月也没有结果,全靠文字修饰把各种意见玩弄一连串妥协,各方利益得以巧妙平衡之后才定下稿来。此时,那些不耐烦的代表都溜了,只剩下39位尚未溜号的代表签署了自己的姓名,差点没过半数。即便如此,事情还没有完。这部《宪法》一拿到各州审批,就遭到激烈抨击,《独立宣言》起草人杰弗逊就是其中主力。抨击的要害在于《宪法》忽视了少数人的利益。于是又引发一系列争吵,讨价还价一年多的结果便是被称为“权利法案”的十条《宪法》修正案,作为“补充协议”一并付诸实施。
麦迪逊在描述他参与制定《宪法》的宗旨时说:“必须用野心来对抗野心。”这就是美国人制定《宪法》的指导思想,一点宏图大略都没有,纯粹的小肚鸡肠VS小肚鸡肠。哪里象我们,前赴后继流血牺牲,终于“找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走俄国人的路――这就是结论”,斯大林扔过来的大馅饼,不吃白不吃,吃了就能超英赶美,就能“解放全人类”,就能“把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插遍全球!”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明文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宗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申冤的权利。”这一条里关于政教分离的十一个汉字译文包含三重意思:1,禁止权力机关特别鼓励或支持某一宗教之信仰与组织;2,一切信仰或宗教组织平等,都具有伸张和实践的权利;3,权力机关不得因宗教原因惩罚公民。后面两段就不说了。
我们都可以想像一下,按照这个修正案条文,美国人民就失去了选择阳关大道的权利,比如“只有什么主义才能救美国”便如同放屁!须知,无论什么主张,一旦成为“主义”也就成为一种宗教。一个政党,一所学校,一个团体,一个人群,嚷嚷什么“主义”都可以,无论多么天花乱坠,只是别指望全国都奉行它。直至1978年,美国还有几个州宪法规定教士不能当议员,基督教再牛,也奈何不得哪怕三五个人信奉的小教。如此一来,美国就没办法实现“一统江山”,不管你本事多大,都不准强迫那些本事极小、极其弱势的群体,于是无可避免地错失许多好机遇。不像我们,宪法开宗明义就立下国教,理直气壮地宣布崇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马列主义。
再说了,美国那些“人杰”,例如华盛顿,领导北美十三州民兵奋战八年,跟中国的抗日战争一样长。两面作战,一面是英国殖民者,另一面是印第安人,浴血奋战获胜了,英名远播。我们的毛主席胜利了就意气风发说“去赶考”,说“将革命进行到底”,说“不可沽名学霸王”。华盛顿全然不顾人们推举他当国王却回老家打理自家农场。看看这位首任总统的《告别辞》吧:“我的爱好引导我宁可返归田园,用锄头来赚取面包,而不愿留在目前的岗位上。”而且说到做到,难道还不算“鼠目寸光”么?
手头有一本《美国历届总统就职演说》,从首任总统华盛顿到现任总统小布什。这些演说都是尽量彰显总统们施政大略的,没有一位总统愿意在美国选民面前表现出小家子气来。然而尽管如此,我们从这些演说里读到的,充其量不过四年任期内想要做的事情。什么“永不变色”,什么“世世代代”,即使“一百年不改变”也没谁去操心。反之,几乎没有一位总统忘记祈祷“上帝保佑美国”,把国家的前途与未来寄托在虚无缥缈的上帝身上,完全没法与我们那些伟大领袖们相提并论。我们的领袖们胸怀“主义”秘笈,眼光深邃,跨越初级阶段、高级阶段一直遥望到共产主义社会里去了!不是只知道老百姓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而是海阔天空畅谈“环球同此凉热”!谁鼠目寸光,谁高瞻远瞩,难道不是一目了然的么?
我们中国人之高瞻远瞩是有传统的。还在孔夫子那个时代,诸子百家几乎都以天下国家为己任,都在设计一个救国救民的宝典秘笈;董仲舒“废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一统天下,“主义”就施行起来了。如果说还偷偷借用了法家的一点名堂,那也是滥施恐怖以为“主义”保驾护航而已。最热闹的还是近代,孙中山倡导“只有三民主义才能救中国”,他那个“三民主义”却完全遵照苏俄指令炮制的。跟着热闹,什么君主立宪主义、改良主义、国家主义、法西斯主义、托洛茨基主义等等,数不胜数的主义都是救中国的良方。最终还是明成祖的“当武”主义吃得开,谁抢得天下谁的“主义”算数。最终只剩下“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了,别的主义一概免谈。
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罗斯福总统为挽救频临崩溃的美国经济推行新政,高瞻远瞩的中国文人纷纷断言美国死定了,缘由在于美国佬死到临头还不搞主义救国。例如许涤新先生断言:“华尔街的宝库、白宫的宝座,其末日之来临,大约是不久了吧。”章乃器则断言,罗斯福新政“不过是强心针的作用,是不会有久远的效果的。”翻阅旧报章杂志不难看到,中国文人们冷嘲热讽的文字几乎充斥了那时的版面。不过,章乃器先生有一个说法似乎还有一点准确:“(罗斯福把)一切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法,都表现出来也是枉然。”这倒有点对路,美国人自独立以来,所有的政府政纲都属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鼠目寸光地解决眼前问题,根本不理会“万世之本”的任何主义。只是,是否“枉然”,历史早有结论,并不遵从中国文人们的高瞻远瞩。
美国民众完全是一群小肚鸡肠,根本不具备中国人民那种大国子民所独有的风范。先说坐驾吧,自打华盛顿赶着自家马车去就任总统,历届总统都是以自家马车充当总统坐驾的。及至麦金莱,有汽车了,还得用私家车充当总统专车。福特公司看不过眼,送一辆汽车给总统,但违反了法律,而国会竟然不准用公款购买这辆车,只好由政府付租金租用,直到租金抵得价款了,杜鲁门总统总算有了辆公车坐。哪像我们,长春汽车厂敲打拼凑出来首辆“东风轿车”,立马送给毛主席了。
我读美国历任总统传记,吃惊地发现,那么多位美国总统竟然都是以欠一屁股债离任的。所有为总统及其家人服务的人员,工资都必须总统支付。公有制多好,中南海还可以建立专门陪首长跳舞的文工团,彭德怀撤了这个团的代价是自己倒霉。我于是归纳出一个帖子:《死于贫困的美国总统》,数一数,居然有七位之多,占美国总统的六分之一。尤其可悲的是第十三任总统米勒德.菲尔莫尔(Millrd Fillmore),他正式向美国国会提出建议:给每位离任总统12000美元的年薪。他说:“我们的总统们,竟然被冷落地撇在一边,无人理睬,或许还迫于生计,在街道的拐角上开个杂货店,这真是国家的耻辱”。“我们选举一个人当总统,期望他诚实地办事,或许还能放弃盈利的职业。然而,我们在利用他以后,就让他隐居起来,也许还任其陷入贫困。”但没人理睬他,此后接着还有几位离任总统死于贫困。比一比,究竟公有制好还是私有制好,难道不是一目了然的吗?
美国民众的鼠目寸光还表现在毫无雅量,那些无孔不入的记者们肆无忌惮地窥探总统以及各级官员的隐私,最近还把世界银行总裁逼下台了。大家都知道那个使美国经济连续八年快速发展的克林顿,一道“拉链门”就弄得他狼狈不堪而且只得道歉过关。想当年我们的毛主席抛弃贺子珍笑纳江青,高层议论刚泛起,警备司令贺龙便喝道:“堂堂大主席讨个女人有什么了不起,谁再敢说三道四老子毙了他!”我们中国人区分大器与小节显然比美国佬强。
还有尼克松,这位总统实现了阿波罗登月计划,又“打开美中关系大门”,算是政绩斐然的。然而一个“水门事件”就面临被弹劾的惨淡局面,只得自己辞职,还不能了事,还得仰仗接班人福特总统特赦,否则依旧得吃官司。这事首先让我们的毛主席理解不了:“不就是两卷录音带吗?有什么了不起?当你手中刚好有一台录音机的时候,录下一次谈话有什么错?”他大概不知道,尼克松罪不在录音,而在于包庇那些录音者。他或许也忘记了,杨尚昆录音惹得他暴怒捣鼓出一个“窃听器事件”来。这里还有个上下错位问题,杨主任以下犯上是不同于尼克松以上犯下的。
然而美国民众的不依不饶是中国人难于理解的,尼克松女婿告诉毛,美国有很多人一直要求审判尼克松。我们确实属于“大肚能容,容尽天下不平之事”,远的就不说了,55万“右派分子”及其受到株连的数百万亲属、三千万饿殍、文革中至今未予公布的“非正常死亡”,等等。统统属于“前进中的缺点错误”,属于“一个指头”,丝毫也不妨碍那具现代木乃伊接受麻木不仁的膜拜。究其根源,在于美国人鼠目寸光,他们只看得见眼前的得失,完全不具备中国人的高瞻远瞩,我们能看见共产主义必定会实现。既如此,借用林彪评述文革的一句话:“收获最大最大最大,损失最小最小最小。”今日中国诸多怀念毛的议论,不正是依据林彪这个逻辑进行的么?
时至今日,我们的舆论环境略为宽松了,各种“主义救国”又冒了出来,诸如“民主社会主义”、“新儒家主义”等等,据说都是“救中国”的唯一。问题在于,中国什么时候需要“救”?既然忽必烈来的时候、努尔哈赤来的时候中国都未曾亡国,只是换了朝廷,那么,中国亡得了吗?一切“救中国”的议论,都只是获取“为人民服务”之权力的说道。一旦得逞,拥有居高临下的“为民”之权,都是祸国殃民,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未有其它。
既然如此,还不如少一些高瞻远瞩。我倒是觉得,我们宁可不要国家强盛,不要“两弹一星”,只要百姓不遭罪,能够自由幸福地生活恐怕会更好。或如鲁迅所言:“倒去屈尊学学枪击我们的洋鬼子”,也多它一些鼠目寸光,老老实实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可能更实在一些。因为我们为高瞻远瞩支付的代价实在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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