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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键在于构建五大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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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键在于构建五大机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键在于构建五大机制:增加投入,相互协调,激励机制,参与机制,社会管理机制。
涉及到几亿农民的这样一件大事怎么得到推进?中央反复强调的,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根据这样一个基本的要求去推进才有可能,光让农民自己搞就跟以前一样了。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之下,我觉得很重要的是要从五个方面来考虑:
1.作为政府的投入来说,要建立一个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一个长期的政府对农业农村增加投入的机制,无论是财政的支出还是国家固定资产的投资,以及各个金融机构贷款发放的投向,都应该逐步增加,并且形成一个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
2.党和政府所有的工作部门都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责任和任务,并且相互之间协调,形成合力,去推动新农村建设。我们党和政府的部门是相当多的,不能说哪个部门只为城里设的,所有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都有自己的责任和任务,这一点必须明确。
3.还要形成一个调动农民积极性,让他们建设自己美好的家园辛勤劳动,这样一个激励机制。
4.要形成一个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参与机制。
5.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标就是建立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这当然需要相当一段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
我把主要的内容做了一个概括的介绍,大家有什么问题,我能回答的尽力回答。谢谢大家。
[郭卫民]:刚才陈锡文先生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了介绍,虽然时间长了一点,但是从大家的关注度看,大家还是很感兴趣的。现在开始提问,提问之前请报一下新闻机构,另外请只提一个问题。
[合众国际社记者]:我有三个问题。第一,为了帮助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政府在2006年到底准备花多少钱?第二,在您的介绍当中提到了“五要五不要”,“五大目标”,其中包括了民主协商和防止强制命令,我想问的是,现在强制命令在农村是多大的问题?第三,在农村如何推动基层民主建设?
中央政府今年将加大对农村投资,中央提出三个明确要求
[陈锡文]:一号文件里大家都看到了,投资问题中央提出了三个明确要求,第一就是财政用于新增加对农业的支出要高出上一年。第二是国家的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比重要比上一年提高。第三是国家的基本建设投资直接用于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的绝对额要比上一年增加。具体增加多少钱,可能要到下个月,人民代表大会开完,真正的预算报告出来之后才能知道,我大概也要到那时候才能知道。
第二个问题,关于强迫命令的事,这个问题我自己感觉到,在税费改革之后,发生的程度比以前明显减轻了,但是在一些地方还是存在。在一号文件中提出来要民主协商,不强迫命令,主要还是一种提醒。
关于基层民主政治问题,从八十年代中期,中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之后,农村的村民自治制度,我们也把它理解为农村推进政治民主的重要方面,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应该说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最近两年,中央政府正在农村推行村务公开的民主管理制度,也就是把村里要办的事情,特别是农村集体组织的财务情况明确向村民公开,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农民更多地参与和监督村里的事务。因此,这次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的五句话的“要求”,把管理民主放在里面,其实也表明了中央政府对建设好基层民主政治的高度重视。
[中央电视台记者]:现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当中,有一些地方有这样一种做法,他把村民从原来住的宅基地里集中起来搬到村里新建的楼房里居住,为什么这样做呢?理由是这样既有利于改善村民的居住条件,也有利于集约使用土地,这个做法是否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呢?
[陈锡文]:我也注意到有些地方最近一段时期提出了建设农村的小社区,在这个前提下,把一些村合并到一起,这样就涉及到农民要搬家,老房子要拆掉建新房,这样一种现象在中国各地区差别很大的情况下首先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我想,要具体分析,至少涉及到三个方面:
第一,这个地方这样做有没有这样的经济条件,农民会不会因此受到财产方面的损失,或者加重负担,或者让村集体负债更多?如果确实有经济条件就另当别论,没有经济条件,可能就是刚才那位先生讲的是一种强迫命令了。
第二,即使有经济条件,也要考虑到法律赋予农民的权利。农民的宅基地是依照法律规定审批给他长期适用的,往往农民就在他宅基地附近还有他的承包地,如果都并起来,有些地方可能要收去给别人使用,这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因此要这样做,必须符合法律的程序和法律的规定。
第三,就像我刚才讲到的,农民的居住条件要体现农业的特色、农村的特色,要方便农民生产生活。我看到一些地方,建了十几层或者二十几层的高楼,让农民坐电梯上下楼,拿着镰刀、锄头,就很不方便。另外农民可能还有一些秸秆等等要堆放,有的还要养家禽、家畜等等。所以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让农民得到实惠,如果建完了很漂亮,对他不方便,我想农民不会满意的。
中国政府将继续坚持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香港凤凰卫视记者]:我看到一个统计数据,目前因为征地引发的农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占到全部农村群体性事件的65%以上,而且看到不少的事件引发了当地警察和村民的流血性冲突,征地纠纷目前成了农村最不稳定的因素、焦点问题。我想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时候,国家将采取怎样的措施切实保障农民的权益,失地农民的补偿怎样得到保障呢?谢谢。
[陈锡文]:关于在城市和工业发展中征用农民的土地引出的一些矛盾,确实在一个时期以来引起了社会各方面高度关注,也确实是当前引起农村某些地方不稳定的一个因素。现在为了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每年大概从农民那里征用的土地将近20万公顷。
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当中征地,最重要的是处理好几方面的矛盾:第一是耕地的减少和确保农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问题;第二是对被征地农民的经济补偿问题;第三是失去土地之后的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问题。因此,经济发展要尽可能少占用耕地,这一条是非常明确的,中国政府将继续坚持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对于失地农民的补偿,在2004年底,国务院就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根据当地的实际状况,提高对农民的补偿标准。另外强调对失去土地的农民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同时明确提出了对失去土地的农民全部纳入当地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最终还要提出来将逐步推行征地制度本身的改革。这里的核心就是建设用地是不是都要由国家来垄断,就是都由国家征收过来之后再提供给开发商使用,实际上就等于农村集体使用的土地能不能直接进入建设市场的问题。这件事情关系非常大,一旦失控的话,中国宝贵的土地资源将会大量流失,所以如果没有很好的控制办法的话,改革只能是渐进的,而且这里面涉及到很多具体的法律问题。所以当前实际上在进行的就是这三方面:第一是提高对农民失地的补偿标准;第二对失地农民做好就业的安置和培训;第三是把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制。
[《金融时报》记者]:第一,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当中,是不是农民的数量会减少?第二,关于土地买卖权的问题,农民是不是能够像城里人买房和卖房一样买卖他的土地?这样的话,城乡之间的土地价格就不会差距那么大,而且当地官员也不会由于把农民的土地转成非农用土地过程当中产生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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