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当前类别 > HR资讯 > 培训/咨询行业观察 |
|
|
|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2004年全年考试日程安排 |
培训/咨询行业观察:国家职业资格考试2004年全年考试日程安排,培训/咨询行业观察:国家职业资格考试2004年全年考试日程安排,培训/咨询行业观察:国家职业资格考试2004年全年考试日程安排,培训/咨询行业观察:国家职业资格考试2004年全年考试日程安排,
? |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保证200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4年度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分别于2004年4月3日至4日、6月5日至6日、9月11日至12日、11月6日至7日举行,鉴定的职业、等级和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申请参加鉴定试点工作,并就考前辅导和鉴定组织工作做好相应的准备。
三、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
(一)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一律使用《全国统一鉴定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有关考生个人情况和考试结果等方面的考试数据,并以电子邮件方式(ostanst@molss.gov.cn)上报。
(二)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采用标准化答题卡和信息卡考试方式,以提高阅卷评分的正确性和信息管理效率。
(三)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使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编码,具体编码方案按《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编码方案>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1]62号)和《关于调整推销员等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证书编码方案的通知》(劳社鉴函[2002]26号)执行。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应按照本地区参加统一鉴定的时间安排,及时做好考生报名和鉴定成绩的统计工作,鉴定前30天截止报名。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应对全国统一鉴定职业严格管理,制止任何部门违规自行组织上述职业的考核鉴定,凡违规自行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将不予登记。
附件:2004年度全国统一鉴定试点考试安排表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