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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回顾与展望(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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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回顾与展望(下)
作者:曹远征
形成目前这种以间接融资为主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人均收入低,资本短缺。同时企业借人资本经营对银行来说技术门槛较低,间接融资成本也低,风险控制简单。这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是符合国情的,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的纯消费行为就会转化为消费加投资,他们需要为多余的钱寻找投资渠道,在这种情况下,直接融资的发展就有了客观的条件和必要。
现在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但未来哪种融资结构更适用,值得进一步研究,目前在这个问题上还没有完全达成共识。从实际情况看,中国的公司法更多反映的是德国的法律体系,主要是有限责任体系,中国的证券法则带有更多的美国色彩。经济体制改革要建成公司制的现代企业,如果公司制是股份制的话,我们企业的结构就要发生变化,不再是有限责任,更多的是变成股份有限,那么,金融结构也要转变成和直接融资为主相对应的结构。
与这个问题相关的是,假如我们选定了融资结构,这个结构能否实现?实现的代价又是什么呢?以日本和英国为例,在上世纪90年代初,英国为了发展伦敦的资本市场,把金融业全部开放,结果是英国传统金融机构全部走下坡路,大部分被国外金融机构收购;日本银行业开放之后,也大量出现坏账问题。所以问题是哪个融资结构对我们更合适,怎样使现有的结构更有效和更完善。
另一方面。企业以何种方式融资,反映在金融结构上一定是有着差别的。如果以间接融资为主,在股本金的处理上主要是靠私募,收购兼并然后使其壮大,在债务融资的处理上则由银行提供债务来源。如果以直接融资为主,基本是依靠公募、上市,债务融资依靠发债。但是现在的问题是,银行是债务的主要来源,但银行只提供短期债务,不提供长期的贷款。在股本金方面,私募系统不发达,它需要公募并出现了公募市场。在这四块中间是这样一种相对的关系:发达的股市和发达的贷款,而私募和债券融资却没有出现,这就造成一个很大的错位,由于银行只提供短期贷款,一到长期就变成坏账,宏观调控中就会出现这样一个现象,企业贷款紧缩,只能紧缩短期融资,长期贷款紧缩不下来,没有一个化解的余地。在股本这一块,也是同样的情况,要么上市,因为私募在中国不是很发达,上市后对于监管的要求非常严格,于是造成我国和直接融资相匹配的债务市场发展不是很快,和间接融资相匹配的私募市场发展也不是很快,这是经济发展的一种扭曲。
(二)关于利率市场化问题
我国金融业正经历着利率市场化的微观消化过程,许多矛盾和扭曲在影响着金融体制改革的质量和下一步的抉择。金融体制的既有框架容纳了现行的利率体系、利率政策和利率水平决定机制,也决定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路径以及所能达到的最终效果,而利率制度的效率则最终决定我国金融体系的效率。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利率市场化改革同样采取了与之相适应的渐进式改革,这既是国际的经验也与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的现实有关。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创造利率市场化条件的过程。
在特定的经济体制背景和金融环境中,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大致分为三个阶段,1978~1993年是调整利率水平和结构阶段,这一阶段基本改变了负利率和零利差现象,偏低的利率水平得到纠正,利率期限档次和种类得到合理设定,银行部门的利益得到重视;1993~1996年是利率生成机制改革阶段,这一阶段的利率改革是不断扩大利率浮动范围,放松对利率的管制,促进利率水平在调整市场行为中发挥作用,以建立一个有效宏观调控的利率管理体制。1996年至今是利率市场化快速推进阶段,目的在于建立一种由中央银行引导市场利率的新型体制,实现利率管理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过渡。同业拆借利率、贴现率与再贴现率、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发行利率、国债发行利率、3000万元以上和期限在5年以上的保险公司存款利率、外币存款利率、30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外币)以上外币定期存款利率先后得以放开,利率衍生工具试点逐步展开,银行间市场利率基本实现市场化,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机制正在逐步增强和深化。但是这一改革进程远未结束。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实际程度仍落后于名义上的利率市场化,主要表现为操作层面上的利率市场程度落后于制度层面上的利率市场化、中央银行利率作为基准利率的调节作用和导向引力小,利率浮动定价机制执行缺乏现实基础以及利率的风险结构和水平不尽合理。
总体来说,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滞后于整体金融发展形势,已经成为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瓶颈。然而,利率市场化进程目前还面临着一个两难的选择。利率一定要市场化,但是在人民币升值情况下又变得有一定难度。中国的利率水平与美国的利率水平有一个利差,如果人民币升值不超过这个利差,国外的投机行为就会很少。目前金融监管的措施之一是为了防止热钱流入,所以要使中国的利率保持比美国低两个百分点,此时利率政策的效果很明显。现在中国外汇储备规模的不断扩大主要是贸易顺差的贡献,这个比例在2006年大概是65%,这说明国际热钱进入中国的不多。所以,目前利率是被汇率焊接在一起的,成了调整汇率的工具。在汇率不自由的情况下,利率市场化就不能单独实现。
(三)关于人民币国际化问题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十年之后反思这场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货币体系问题。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是在原有的分工格局和原有的货币体系下的一个必然发生的现象。如何在未来避免类似危机的产生,这就需要我们全新思考今天的货币体系。
在亚洲区域中,一个负责任的货币政策非常重要,也需要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来承担。这个大国在过去是日本。但是日本金融体系固有的问题使得其在支持基础研究方面已经落后于美国。当信息技术产业的基础研究不再转移给日本时,日本的产业升级开始出现问题。结果是日本的“领头雁”作用开始下滑,曾经的“雁身”和“雁尾”国家需要重新寻找“雁头”。
随着中国入世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和世界的相互依赖越来越多。经验表明,一个大国的宏观经济同时均衡是很困难的,大国的宏观经济均衡必然是在全球范围内才能实现。在这样的格局下,中国和亚洲的关系就从客观上对人民币国际化提出了需求。中国对日本以外的亚洲国家基本都是逆差,而亚洲国家对华的顺差就意味着中国需要支付,现在是美元支付,那么能不能变成人民币支付,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和支付?亚洲区域内国家目前对人民币的需求十分强烈,这使得人民币有可能变成国际化货币。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综合国力迅速壮大,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都达到了相当的规模。要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联系,客观上要求人民币走向国际。在一个国际区域内,要想实现区域的经济合作,实现投资贸易自由化,也必须要有一个统一货币体系,要有负责任的货币政策。在目前,中国有必要也有条件在亚洲区域内承担一个负责任国家的角色。
在一国两制的条件下,香港地区已逐渐发展成为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港币是自由兑换的货币。发挥香港地区的优势是支撑人民币国际化的有利条件。我们可以通过以人民币为背景的港币国际化作为尖兵,既满足人民币目前在资本项下尚不可兑换的约束条件,又能间接实现人民币国际化需要,同时支持了香港金融市场的发展。
事实上,作为国际化一个发展阶段——区域化,人民币已经开始具有成为亚洲区域内主导货币的条件。人民币作为亚洲国家的储备货币是有可能实现的,首先,人民币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已成为硬通货。其次,上海合作组织以及2010年投资贸易自由化的安排,人民币将有可能成为区域性的计价、结算的手段。目前,人民币在香港地区可以自由支付,而周边国家居民也逐渐认可并接受人民币作为交易货币和清算货币,用来作为其国内国际贸易流通的媒介。这些现象表明,人民币已经国际化,但是目前还没有与之相适应的国际化政策使其成为区域的主导货币。
(四)关于金融业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问题
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是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相连通的问题。这个问题的研究往往又带来金融业监管问题的讨论。这时的监管能力已经不再是行政权力的问题而是专业水平的问题。我国加入WTO后,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使中外金融机构竞争进一步加剧,从金融机构经营的角度看,有效参与竞争在客观上需要中国的金融机构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产品,而这必然和混业问题联系在一起。中资银行提高竞争力要分三个层次考虑,第一层次是银行的传统业务服务层次。中国银行业具有较完善的网点,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短期内无法具备,因此,中国银行业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第二层次是银行的高端客户。可以把它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传统业务,即所谓的批发业务——贷款。贷款作为中间业务常常跟其他服务业联在一起,有时候跟网点也联在一起。外资银行的进入必然会从中资银行手中夺得一些在中国的外资企业等高端客户,但中国银行同样也有自己的中国企业客户,不管怎样,在这个层次上竞争会更激烈一些。最重要也最让人关注的第三个层次,就是和混业问题关联的金融产品创新。外资银行是混业的,可能在新产品创新和开发上,特别在交叉销售上有更高的竞争能力。而中国银行业一方面经验不足,另一方面有体制的限制,反而不能为客户提供更高端的产品,所以中外资银行之间的竞争不仅仅是高端客户流失的问题,更是金融机构能不能提供更高端的产品,为一般的客户提供服务且形成很好的金融产品创新能力的问题。这对于中资银行来说是很大的挑战,因为产品的创新涉及到混业经营,而混业经营又涉及到监管问题。
混业经营是银行、证券、保险各种业务交叉经营,交叉销售,此时风险可以互相传递。如果证券公司出了问题,很可能就带动银行出问题,然后整个金融体系也出问题。20世纪30年代美国发生的大危机就是这种情况,当美国股市崩溃后,紧接着带动美国整个银行体系垮台。
从历史上来看,混业和分业的选择就是风险能否控制的问题,如果风险不能控制而且能够传递,只能借助外部的力量。20世纪八九十年代,银行业的风险意识在加强。按照现代金融的理解,金融不再仅仅是资金的供给方,更是风险配置机构。与此同时,金融机构的风险配置技术也得到了大大的改善,例如计算机技术的使用可以对风险进行实时监控,使风险传递的可能性,或者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相对变得小一点,在这种情况下监管机构也可以放松管制,让金融业可以交叉分享,然后提高效益。因此,混业经营问题事实上是金融机构能否控制住风险和有无防范风险能力的问题。从目前来看,我国的金融监管已经开始走向规范化,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在逐渐加强,因此金融业的混业经营趋势已经开始显现。
(五)关于农村金融问题
前四个问题属于商业金融范畴,而农村金融是后进性问题。国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表明,国有农村金融部门在执行政府政策和自身的绩效方面并不好(世界银行,2002),中国的情况也不例外。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在供给方面存在不足。首先是政策性金融服务范围狭窄,功能弱化,惟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仅局限在单一的国有粮、棉、油流通环节的信贷服务,随着粮、棉、油购销市场化进程加快,这一流通领域政策性经营空间缩小,而急需政策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得不到足够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其次,商业银行逐渐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像中国农业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在实行企业化改造后不再愿意涉足农村金融市场,将贷款投向具有较大赢利空间的城市,设在农村的营业网点就变成了吸收农村资金的“吸储器”。再次,农村信用社存在产权不明晰、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抵抗风险能力较差等问题,随着一些地方农村信用社逐步向商业银行蜕变,出现了农村资金非农化的情况。最后是只存不贷的邮政储蓄分流更加剧了农村金融资源稀缺性情况。
另一方面,农村中的民间金融活动任何时候都没有停止过。在正式金融安排未能有效解决农村金融需求的情况下,传统的民间非正式金融有了发展空间,规模不断扩大。尽管这种金融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金融供需矛盾,但其缺陷也很明显,一是自身并非以纯粹的信用关系为基础,而是建立在血缘、亲缘、地缘为基础的社会关系上,加大了金融风险;二是借贷率较高加大了农民的债务负担。因此,在农村金融体制构建中,政府的适当干预成为必然,而且从各国农村金融体制发展来看,政府干预在农村金融市场构建早期的确起到了十分明显的促进作用。农村金融发展滞后,无法发挥其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而农民为国家整体的经济增长支付成本时却没有分享相应增长的福利,这种状况是不能持久的。因此,农村金融改革需要有清晰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模式,否则就无法走上一条均衡的和报酬递增的改革路径。此种情况下,政府主导下的农村金融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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