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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回顾与展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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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回顾与展望(上)
     一、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特殊性及发展历程
    
    
    
       (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路径的选择
    
    
    
       作为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地位的金融业,在改革进程中必须考虑具体的国情。1978年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双重转轨下的渐进式改革,一是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转轨,二是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这两个转轨联系在一起,使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既有别于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国家,也有别于周围的一些发展中国家。
    
    
    
       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健全独立于财政的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的企业化改造,实际上就是金融体制改革的两个步骤,如果这两步并为一步走,就是激进式改革;分成两步走,就是渐进式改革。
    
    
    
       在激进式改革方式下,改革现有的宪政规则是第一位的,而如果要满足宪政改革,只能实现银行的快速私有化,建立新的产权结构,此时就没有金融体制改革战略配合的问题。另外,激进式改革方式下金融体制改革的两个基本任务被认为是快速私有化和价格自由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无需做特别安排,此时经济稳定和经济增长无需承担责任。而渐进式改革,追求的是成本最小化,在初始阶段改革的中心就是产权制度改革。
    
    
    
       金融体制改革路径究竟是选择激进式还是渐进式,必须考虑到我们特殊的国情和经济发展历史。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为了集中稀缺资金进行经济建设,必然把金融机构作为一个核算结算的工具,如同企业一样成为财政的附庸。工业化的发展需要大批资金,因此对内而言,国家需要有便宜的资本来支持,从而国家控制利率,通过人为压低利率为工业化发展提供廉价资金;对外则实行奖出限入,通过赚取外汇支持工业化发展需要的资金,对外汇进行限制,如采取汇率管制,高估本国货币等措施。这种历史条件下的主要表现是对金融体系的控制。
    
    
    
       经济的落后性决定了中国不可能采取苏联的激进式改革。从渐进式改革来看,至少有一种搭配方式,就是首先建立独立于财政的金融体系再对金融机构进行企业化改造。这种先后顺序体现在特有的国家干预的工业化过程之中。在渐进式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家将金融视为支持其工业化目标实现的一个重要工具,这种情况下政府有控制金融的需要。当市场经济体制得以初步建立,工业化进程得到快速发展,过去对金融体制的约束条件发生变化,金融体制改革就开始推进。所以,金融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也正是这样,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顺序就成为先改非主流的东西,如公司制改革等,作为融资渠道之一的资本市场就有了先发展起来的必要,等非主流领域改革完成之后金融体制才开始改革。
    
    
    
       由此看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渐进式路径是在特殊国情下的一种必然选择。
    
    
    
       (二)金融体制改革的战略配合与基本框架
    
    
    
       旨在促进经济增长的渐进式改革进程中,宏观经济稳定是必须兼顾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体制改革不仅有自身的目标,而且必须从属于整体的改革战略,为宏观经济的稳定作出贡献。作为经济增长的制度保障,国有企业的改革成为政策初期的中心工作,金融体制改革必须也只能从属于这一目标。在这样一个改革战略指导下,金融体制改革的两项基本任务被相对分离出来,形成了在改革战略指导下有机配合的独特金融体制改革模式。这一独特金融体制改革模式可以这样描述:当改革的重心在工业部门微观层次时,金融体制改革则在宏观层次予以配合。当改革的重心在宏观层次时,金融体制改革则从金融机构的微观层次予以配合。这种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的配合正是金融体制改革的两大基本任务体现。在上述两大基本任务下,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框架就由三个层面的目标体系构成:
    
    
    
       第一,在政府层面,表现为中国人民银行目标。这个层面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充当中央银行的职能,其目标是保卫人民币的币值稳定,使用包括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等在内的货币政策工具,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第二,在监管层面,表现为金融监管机构目标。这个层面主要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行使分业监管的职能,其目标是按照金融机构的类型进行功能监管,运用包括金融许可证、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其他专业监管措施等工具保证金融机构的合理合法运营。第三,在金融机构层面,表现为金融企业的目标。这个层面由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组成,其目标是成为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盈利机构,使用的工具就是以风险控制为中心的商业化运营体系。前两个层面是实现金融体制改革第一个基本任务的必要措施,而第三个层面是在宏观金融体系逐渐完善情况下第二个基本任务的推进。
    
    
    
       如果实现了这三个层次的目标,中国金融体系就真正与国际接轨,进入了国际金融体系的循环,同时进入了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轨道。
    
    
    
       (三)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历程的回顾
    
    
    
       从时间流程上看,在由三个层面组成的框架下进行的金融体制改革这一战略配合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78到2003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是建立工业部门的现代企业制度,与之相适应,金融部门的改革旨在建立独立于财政的市场取向的金融体系,目的在于创造与企业改革相适应的外部环境。在从1978到2003年这个时间段里,以上世纪90年代为分界线,之前的金融体系中,监管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系统包括国家专业银行(负责工商业融资的工商银行,负责农业融资的农业银行,负责外汇业务的中国银行和负责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银行(如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等)、区域性银行(如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和信用合作社(城市、农村);非银行金融中介主要有保险公司(如人保)、信托投资(如中信、光大)、租赁公司(如东方租赁公司)以及各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可以说,90年代前我国金融体系的最大特点就是有机构无市场,金融市场在当时不存在更没有发展起来。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第一个基本任务的完成,90年代后我国的金融体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明确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原则后,监管系统从原来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发展到包括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以及自律性组织(协会)的完善监管体系;银行系统中,除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外,成立了政策性银行,发展了股份制银行,区域性城市商业银行纷纷建立,外资银行在2001年中国入世后也加快步伐进入,还包括农村信用社、其他存款贷款类金融机构,总之,90年代后的银行系统呈现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活动主体。非银行金融中介也得到空前发展,除了之前就已经存在的保险公司、信托投资、租赁公司等,还出现了更多的新型非银行金融中介,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汽车金融、基金管理公司、产业基金、社保基金等等。同时,随着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资金市场、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期货)等市场的建立,我国金融体系改变了之前有机构无市场的窘境。
    
    
    
       尽管金融体制改革初见成效,顺利完成了第一项基本任务,建立了独立于财政的金融体系,但作为市场微观主体的金融机构在当时仍然面临一系列问题,以银行业为例,主要表现在:(1)不良贷款过高。如2003年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达20.4%,股份制商业银行平均不良贷款率为7.7%,城市商业银行为15.0%;(2)资本金不足。如2003年底,中国工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5.52%,而中国农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估计仅为4%;(3)经营效率低下。中国银行业的成本/收入比率远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员工和分支机构的创利能力差;(4)风险审核系统和风险管理系统技术落后。中国风险管理监管力度及技术相对落后,制约了银行开拓高回报的业务渠道;(5)信息科技落后。主要表现在数据处理中心互不兼容,不同银行间不能有效处理及共享信息资源。
    
    
    
       面对加入WTO后外资金融机构竞争的威胁,为了建立更完善的中国金融体系,建立有效的金融市场微观主体并与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宏观层次相配合,我国开始对金融机构进行企业化改造,力图使之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由此,金融体制改革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金融体制改革从2003年开始,进入金融结构市场化取向的企业化改造,目的在于除金融机构自身经营需要外,更要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这一阶段金融体制改革主要内容是完成上述第二项基本任务,即金融机构的企业化改造,形成金融机构商业取向的企业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机制。银行企业化改革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宏观经济稳定化。
    
    
    
       于2004年开始的金融机构企业化改造这个总目标被分解为三个目标,首先,实现财政与银行的关系以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机制(公司制)。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措施是剥离国有商业银行坏账,国家向银行注资以及建立符合商业银行经营要求的资产负债表。其次,完善银行的内在运行机制,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具体的措施是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聘任管理层。最后,强化外部监管,建立独立于政府的第三方专业监管。具体措施是成立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强化以资产负债比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监管。这三个目标的实现标志着金融机构企业化改造的成功和金融体制改革第二项基本任务的完成。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股份制改造是这一任务完成过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事件。
    
    
    
       我国金融体制渐进式改革,既保证了整个经济转轨时期的经济平稳发展,也实现了自身的改革目标。在这个改革过程中没有像其他转轨国家出现大起大落的震荡,这是中国经济改革以及与之相配合的金融体制改革的成功之处。
    
    
    
       二、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展望
    
    
    
       面对国际金融体系的不断变化和新形势,展望未来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有五个问题将成为关注的焦点。
    
    
    
       (一)关于金融体系融资方式问题
    
    
    
       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是以直接融资为主还是间接融资为主,这是金融体系特征问题,它反映了未来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当前金融体制改革中存在市场结构问题。以资本市场发展为例,2006年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较好,融资规模和增长速度也上了一个台阶,通过股票市场的融资是5600亿元,发行企业债券1015亿元,直接融资为6600亿元。而当年银行新增贷款3.6万亿元,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是18:82,也就是在企业的资金来源里,直接融资占18%,来自银行的间接融资占82%。这个比例说明中国企业的直接融资比重过低,低于发达国家70%左右的水平。即使以间接融资模式为主的德国,银行贷款也只有60%多;英国资本市场比较发达,间接融资的比重更是不到30%。
    
    
2009/1/13 19: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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